湖北师范大学校友工作班级联络员选聘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校友工作,推动校友组织建设,提升校友服务工作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选聘条件
(一)关心学校建设,关注母校发展,乐于为班级同学服务;
(二)群众基础及综合素质良好,沟通能力、组织能力及责任心强;
(三)在校期间积极参与学校、学院或班级的各项活动,毕业后愿意与学校、校友总会保持密切联系,热心校友工作。
第三条 选聘人数
每个学院本科生班级评选1-2名;硕士生班级1名。
第四条 选聘程序
(一)各学院按照选聘条件、人数等要求,以自荐、民主推荐等方式,在本单位毕业生中公开选拔、择优推荐。
(二)各学院将推选出的班级联络员汇总报校友总会秘书处备案;
(三)学校统一举行班级联络员聘任仪式,颁发班级联络员聘书;
第五条 主要职责
(一)整理收集班级通讯录,协助母校追踪校友信息,每年至少更新一次班级通讯录,并报送校友总会;
(二)向班级同学转发母校活动信息,向母校反馈校友需求及建议意见;
(三)促进校友与校友、校友与母校的沟通和联络,及时向校友总会提供校友动态信息,报道校友优秀事迹;
(四)协助校友总会推广校友总会官网、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等联络平台;
(五)配合校友总会组织校友活动。
第六条 享受待遇
(一)优先取得校友会有关刊物和资料,以及其他的校友会、母校资讯;
(二)优先获得校友会推荐,成为毕业后所在地区联络点负责人候选人;
(三)优先获得校友总会推荐,参与学校校友活动;
(四)获得参与“优秀校友工作者”评选资格。
第七条 其他
(一)本办法于2019年5月制定并实施;
(二)本办法由湖北师范大学校友会负责解释。
湖北师范大学校友会
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