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赠协议
捐赠协议书
甲方:
乙方:湖北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为支持湖北师范大学教育事业发展,甲方自愿向乙方捐赠,经协商,双方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第一条 甲方自愿捐赠现金 (人民币/其它)(大写)给乙方,用于支持湖北师范大学工作。捐赠款应在 年 月 日前汇入乙方账户,乙方在收到捐赠款之后,即取得对捐赠款的所有权。
第二条 捐赠财产用途:
用于学生资助、社会实践等;教职工资助、奖励和教师队伍建设等;校园基础建设,图书资料和仪器设备购置等;校园科技文化体育活动等;教学科研及学科发展等;(此处可以根据需要选择)
第三条 甲方保证捐赠财产系其所有之合法财产,且有权捐赠乙方,捐赠财产的所有权因捐赠交付而转移乙方。
第四条 捐赠财产的交付时间及方式:
一、交付时间: 年 月 日前
二、交付方式:银行转账
1、甲方在约定期限内将捐赠财产及其所有权凭证交付给乙方,并配合乙方依法办理相关法律手续。
2、乙方收到甲方捐赠财产后,应出具湖北省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给甲方,并登记造册,妥善管理和使用。
3、户名:湖北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黄石沈家营支行 账号:4200 1607 2080 5300 3568
第五条 甲方有权向乙方查询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甲方的查询,乙方应当如实答复。
第六条 乙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的用途合理使用捐赠财产,但不得擅自改变捐赠财产的用途,如果确需改变用途的,应当征得甲方的同意。
第七条 乙方根据国家和湖北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的有关规定给予甲方相应表彰和奖励。
第八条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章之日起生效,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的管辖和保护。
第九条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第十条 其他约定事项: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签名/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湖北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