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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春波大学生创业资助基金”项目

发布者:校友办  发布时间:2020-10-27  浏览次数:120

北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春波大学生创业资助基金”由政教专业80级校友武汉美好世界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黄春波先生创立,原始注入资金人民币100万元,用于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为保证资金有效合理使用,特制定本规定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扶持对象为:湖北师范大学全日制学生和毕业3年以内全日制毕业生(含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自主创办企业、个体经营或从事农业合作社,并依法登记注册、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创业项目。申报的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按国家规定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银行开户许可证上的法定代表人应一致;

()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符合对象条件,无不良信用和违法记录;

()吸纳3(3)以上就业;

()工商注册时间在通知下发之日前4个月以上,且项目正常运营4个月以上;

()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较为健全的财务规章制度;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要求,市场前景良好,具有带动就业能力。

(七)已获湖北省大学生创业资助的项目原则上不纳入遴选范围。

二、申报时间

安排项目申报时间为每年325日至525日下午17∶00。申请人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湖北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网站申报,并按规定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三、扶持方式

()资金扶持、遴选方式:每年由“湖北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大学生创业专家指导小组”遴选不超过十个项目,为每个通过评审的项目提供1-3万元的资金扶持,由项目出资人最后认可、签字。

()导师辅导:为重点项目配备一名创业导师,实行一对一创业指导。

()跟踪服务:为大学生创业项目提供创业培训、创业孵化、项目融资和政策咨询交流等服务。

四、申报材料

项目申请人应是项目法定代表人,应于申报截止时间之前,在湖北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申报平台申报,按照申报平台要求填写《湖北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大学生创业资助基金申报书》及相关内容,填写完成后,连同以下材料,按程序申报:

()《湖北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大学生创业资助基金申请表》(从申报平台导出并打印一式三份,由申请人签名并加盖项目公章);

()项目商业计划书(一式三份);

()申报人身份证和高校毕业证(在校大学生提供身份证和学校证明材料或学生证)复印件;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涉及国家限制行业和领域的,需有相关资质证明;

()其它有关文件和资料。

  

                湖北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2015-11-16